摘要:特殊儿童即指在身心、智力及其他各方面与普通正常儿童有所差异的儿童。在我国,特殊儿童是一个较为不受关注的群体,但这一个群体的数量却远超出人们的想象,据我国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0~14岁的残疾儿童人数为387万人,占全国残疾人口的4.66%”。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形式,其优点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有专业知识,特殊儿童可以接受专业的教育康复;国家财政大力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财政对教育事业的倾斜力度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特殊儿童家庭经济负担。九游会J9 J9九游会
在一些没有条件开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地区,有需求的儿童只有两种选择,第一,去经济条件稍好的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地区入学就读;第二,选择当地普通学校组建的特殊班或普通班级随班就读。第一种选择,会导致家庭经济压力较大,但相比较而言,家长更在意的是远离家乡,带着特殊儿童在异地求学的无助和社会上一些人的歧视。所以,更多的农村地区,家长就更倾向于选择当地的普通学校就读。
4.特殊教育服务需面向更多的“特殊需要儿童”:现今我国的特殊教育对象主要是残疾儿童,还有更多的“特殊需要儿童”如包括阅读障碍、书写障碍等的学习障碍儿童、情绪情感障碍儿童、言语障碍儿童、多动症儿童、交往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自闭症儿童等也需要特殊的帮助。
5.提高现有特殊教育的办学质量:残疾儿童解决了入学问题不等于是受到了适合其身心特点与需要的教育,而是要从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上有所改进,更有利于特殊儿童的全面发展。
普通学校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形式,其优点在于:个别类型的特殊儿童,如肢体残疾、轻度智力残疾等,在普通学校就读,有利于其心智发展,有利于其融入社会。
社会康复机构,应该是更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特殊儿童的选择,因为其一,社会康复机构收费较高,与学校的财政支持发展不同,康复机构的各类成本支出,都需要康复者承担;其二,社会康复机构,更注重个化别训练的开展,相比较学校的集体教学,特殊儿童在这里能够得到更好的因材施教的个性化教学。
1.家庭承担的儿童康复经济压力大,导致家长对儿童进行康复的效果要求快而好,给予了康复教师较大的压力,不利于行业发展。
2.由于社会有需求,所以导致社会康复行业发展趋势兴盛,在监管、教师康复资格、常规流程操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
3.社会康复机构更多的立足点在于盈利,这也导致了机构负责人在一定程度上更侧重着眼于与家长建立稳定的、长期的康复关系,这就需要求康复教师花较多的时间去与家长沟通交流。
社会康复机构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形式,其优点在于:对特殊儿童的康复更有效,干预更能关注个别化差异,更有利于儿童的康复和发展。
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不论是何种教育形式,都存在着些许问题,当然,每个针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形式都有其优势。立足于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可从以下几点着手改善:
1.转变国人观念与认识:全社会关注参与特殊教育工作是当今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之一: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一样,都是祖国的花朵,在受教育的机遇上不应该有所区别。
1.普通学校教师由于缺乏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存在知识盲区,不利于特殊儿童的发展;在偏远地区,一部分人思想认识上,对特殊儿童存在偏见和歧视,这也加大了教师在从事特殊教育事业上的心理阻碍。
2.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就读,周围的群体都是普通儿童,一定程度上,对特殊儿童的个别化教育也存在阻碍。
我国近年来虽然在特殊儿童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结合我国特殊儿童庞大的数量基础和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教育体制机制不成熟等特点,我国在对特殊儿童的教育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据调查显示,我国现有0-18岁残疾儿童约1289万,6-14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750万。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有特殊儿童教育学校1706所,在校生42.56万人。由此可见,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极其有限,不能满足大多数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目前,我国特殊儿童受教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的特教班或普通班以及社会康复机构。
在我国,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每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必须建有特殊教育学校”,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师资力量不足、教育经费紧缺、农村地区还存在较大程度地对特殊教育的不理解等原因,国家的这些法律法规在落实上也存在较大的问题。
针对已经有条件进入特殊学校学习的特殊儿童,一方面,我曾经在特殊学校随班观察过两个周,在绝大多数的学校中,以培智学生为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智力残疾儿童,通常依据该儿童的智力状况、生活自理能力、攻击行为等等方面的整体评估,鉴定其需不需要家长陪读,但据我观察,培智四年级及其以下的班级,家长陪读率高达95%,在这些陪读家长中,九游会J9 J9九游会隔代陪读的比率达到90%以上。这么高的陪读率以及隔代陪读的现状,也极大地影响了教师的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师的课堂管理、正常的教学秩序都存在干扰;甚至有的陪读家属,由于知识文化原因,在孩子出现问题时,会直接选择在课堂上对其打骂,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特殊儿童的康复教育。另一方面,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更多的是注重教育层面,医学康复领域有所涉足,但却相对薄弱。在对特殊儿童的康复中,教育康复是一个漫长且成效微弱的过程,而医学康复相对而言,见效快成效显著,这也导致了家长在教育康复上对学校的不理解、不信任,从而导致了家校关系的紧张、家校共育困难。
2.加强普法执法与管理:从《宪法》到《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而当前特殊儿童教育的现状说明这方面我们做得还很不够。
3.加大师资培养力度、理顺特师生就业体制:由于特师生就业体制问题,许多特师毕业生到特教机构就业难,从而造成许多专业人员流失。